大業部落格

這是一個因十信高中新建工程事件而起的部落格,歡迎各位芳鄰與校方來此交換意見與發言.

Saturday, June 02, 2007

中選會定明年元月十二日選舉立委

http://www.cna.com.tw/
中央通訊社報導
中選會定明年元月十二日選舉立委
PD2D2001.CAP [CD]
06/01/07 19:17:43
中選會定明年元月十二日選舉立委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一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
召開委員會議,敲定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為明年
一月十二日,將函報行政院備查。至於立委、總統大選
是否合併舉行,中選會表示,將留待下一屆委員決定。
在中選會組織法草案未過前,這屆中選會委員任期到六
月十六日。

中選會下午舉行第三百六十五次委員會議,會議討
論包括十二月的五個週六及明年元月的三個週六等,共
八個週六舉行第七屆立委選舉的可行性。

中選會副秘書長鄧天祐說,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公職人員選舉,應於各該公職人
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十日前完成選舉投票。」第六
屆任期是到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七屆立委應在九
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前完成選舉投票。

鄧天祐說,由於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修正草案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有選舉權人在
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
該選舉區之選舉人」,因此,選舉日應該配合選舉人居
住期間的修正,在投票日六個月前決定第七屆立法委員
選舉投票日,使選舉人可以因應。

他表示,考量這項因素,選舉日就得去除十二月一
日這個選項。

此外,也有委員主張,因考試院在十二月八日舉辦
建築師、技師、記帳士、不動產經紀人等考試,十二月
二十二日舉辦地方公務人員特考,為了不影響應試考生
行使選舉權,選舉日避免訂在這兩天。

中選會說,行政院去年十月十四日召開研商選舉投
票日調整事宜會議,獲得「中央及地方選舉投票日宜訂
為第二或第四個週六」的共識,所以依據這項共識,選
舉日又排除了十二月十五日、二十九日,以及明年元月
五日及十九日。

鄧天祐指出,綜合以上所說排除的選項,委員會議
敲定明年元月十二日為第七屆立委選舉投票日。960601

Tuesday, April 17, 2007

陳情書

陳情書

本社區(情有獨鍾大樓)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六日收到
台北市北投十信高中委託台北市建築師公會來函
通知關於"十信高中95建字第0376號新建工程旁鄰屋現況鑑定"一案,

在此之前,我們完全不知道與我們社區大樓僅有一牆之隔的十信高中有這個新建工程計畫,而十一月六日通知,八日就要進行勘驗,十信高中用這樣的公文代替事前的告知或商議實在很荒謬也很粗糙,
而我們試圖與校方聯繫也一直未獲正式、正面或善意的回應,甚至連基地正確位置,開工時間,建物本身為何種設計與施工都隱瞞不說或敷衍或誤導.

相關事件過程記錄請參閱"大業部落格"
http://dayei472.blogspot.com

為使相關資訊正確透明,本社區除了向里長正式提出與十信高中董事長焦威聯先生協調的要求,並請求里長配合前往建管處調閱本建案相關圖像資料,也將本陳情書開始向各媒體,民意代表及其他相關機構團體發送.

即使我們向台北市政府及教育單位反應
但除了"十信高中已合法取得建照"外別無其他更詳細的訊息,而後本社區管委會力邀負責十信高中本建案的建築師施正之建築師前來本社區說明,經非正式轉述得知十信高中可能會枉顧附近鄰近社區的安危,將在該校操場西南角位置蓋一地下三層地上十五層樓的校舍,而該西南角正是最接近附近鄰近社區公寓大樓的角落,本社區大樓必也可能會受到無法確定的影響.

1/"日照權"可能被剝奪
2/大樓基地是否能保證安全
3/即使十信高中委託建築師公會完成鄰近住宅勘驗,一旦有毀損狀況,並不是一個照法律程序理賠即可使大家釋懷
4/十信高中事前不跟鄰近住宅社區商協或公開說明,事後又欲以這種非常不友善的手段進行工程,我行我素,給人一種財大氣粗欺壓小老百姓的印象.
5/本社區大樓內有孕婦也有殘障老人,更有小嬰兒與兒童,十信高中完全不顧他人的做法不僅有鑽法律漏洞之嫌更枉顧社會責任,更何況身為一個教育機構,怎可如此一意孤行.
6/該校西南角恰巧是對周遭住戶最不利的位置,除了本大樓社區外還有一整排老舊的五層樓公寓,若發生災難後果不堪設想,攸關身家安全,不是一個一切合法或事後補償就能粉飾太平的
7/針對該校為何需要蓋一棟高達十五樓的校舍,為何不選擇校區內更適合更安全的位置,附近居民也無從得知理由為何,社區整體意識無法傳達,該校也不盡任何社區責任更封閉任何溝通管道,令人十分不解.
8/本大樓社區認為雖然我們身為小市民(小眾)或有能力不足,但仍然需要被尊重,需要有管道溝通或申訴,更重要的是我們連正確的資訊都無法獲得(我們已知的事物又是否正確?),凡事不是以一個"合法"強壓所有議論.

為使本案有機會能面對社會大眾得一公平的溝通與協商,特以此陳情書,希望能獲得各媒體與政治人物,民意代表或其他都市計畫住宅社區發展委員會的關注,站在未來台灣能有更明確的"物權法"成立之前,我們相信這是每一個台灣人民會關心這個與自家身家安危息息相關的議題.謝謝!!

台北市北投區"情有獨鍾"管理委員會/2897-6654
http://dayei472.blogspot.com

Tuesday, March 20, 2007

說明會後....

今日參加十信高中一案說明會
確實得知該地調整交換案與西南角新建15層樓校舍無關
但也因此有機會與左鄰右舍有機會交換意見
並與市政府說明人員交換意見
十信並未有代表參與
但相信人群中自有暗中觀察者存在
大家發言踴躍
大都是針對十信高中至今毫無善意的溝通也無任何回應感到失望
也留下意見表轉交給都發委員
針對該校任何新建案或計畫都不跟左鄰右舍協商感到無奈
似乎即使危及鄰居身家也在所不惜
也似乎只在乎自身的利益
這在任何文明講法治的民主國家是不可思議的事
也針對這個西南角的新建案為何可以通過評估而拿到建照
同樣感到對郝市長高規格要求的"合法"二字感到有著奇怪的軌跡與定義
且看我們這一小群台北市民如何凝聚力量
向媒體披露
讓民意代表參與

Monday, March 19, 2007

北投區公所公告的公文圖顯示....

這次的展覽公告內容是針對十信高中西北角的原該校大門處(大業路入口)
三角形的校地與周邊另一塊三角形建地交換
與該校西南角靠近本社區的新建校舍計畫似乎無關
詳細情形仍然需要進一步的了解與說明

Friday, March 16, 2007

"十信高中用地與住宅區土地調整交換案"展覽說明會

今日收到台北市政府的發函
3月20日10:30am
於大同里民活動場所
大同街94號舉行說明會
請各住戶踴躍參加
各報料單位(含民意代表辦公室)的資料已有先遣作業展開
也會一併考慮通知的最佳時機
至於市政府函中所提"該項計畫之目的內容與好處....."
非常需要各芳鄰提出意見與看法
更要監督政府與十信高中的計畫是否公正公平公開
對於本社區所喪失的空間權,陽光日照等等相關問題
也會行文留下意見表給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且看將來新聞媒體與民意代表對此案的態度與發展

Saturday, February 24, 2007

有關樓頂的監視網路攝影...

有關樓頂的監視網路攝影
已完成架設
現進行網路測試中
近期連線
敬請期待

Monday, January 15, 2007

後續之一

私立十信高級中學董事長焦威聯先生
對於本社區寄出的存證信函,至今的態度是不回應,也沒有任何說明.
本社區考慮日後的權益與身家安全,已有幾個提案形成,會在住戶會議中提出,請大家先行參考:
1/在頂樓架設Web Camera對十信的新建工程透過網路連結24小時不間斷轉播與錄影存證
2/向各媒體投訴,請求社會公義的力量介入溝通與協商
3/向立法委員服務處投訴,希望能介入並居中協調
第一批參考名單:
TVBS/02-6630-3366/fax.02-2397-3613/service@tvbs.com.tw
三立新聞/02-8792-6969
聯合報/02-2756-8705/edu@udngroup.com
蘋果日報/0809-012-555/fax.0809-013-666/news@appledaily.com.tw
自由時報/0800-900-889/newstips@libertytimes.com.tw
壹週刊/02-6601-9119/fax.02-6601-9042/ambo1973@nextmedia.com.tw
丁守中/02-2828-7789/fax.2828-6877/email:lym001a@ly.gov.tw
王世堅/02-2536-7071/fax.02-2356-6906/email:ly11075a@ly.gov.tw
黃適卓/02-2358-8306/fax.02-2358-8310/email:ly11055a@ly.gov.tw

Tuesday, January 02, 2007

存證信函

經綸法律事務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月2日
發文字號:經綸(96)蘭字第0001號

受 文 者:私立十信高級中學 台北市北投區北投路二段55號
董事長 焦威聯先生 台北市朱崙街15號
副本收受者:情有獨鍾大樓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李秀滿 女士 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472巷1號
主旨: 請 貴校於函到十日內就 校舍新建工程案
貴校(建照執照號碼95年建字第0376號),指派工程專業人員及總務人員向情有獨鍾大樓管理委員會或全體住戶公開說明該項工程興建相關事宜。請
查照。
說明:一、本律師受情有獨鍾大樓(下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之委託發函。
二、本大樓與私立十信高級中學(下稱
貴校)毗鄰,已往鮮少互動。95年11月6日本大樓住戶(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472巷1號、1-1號、3號、3-1號,1樓至6樓)突接獲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緊急來函,謂受
貴校委託,將至本大樓進行鄰房現況鑑定。
貴校事先未知會本大樓,住戶甚感突兀及不安。本大樓雖願配合辦理鑑定,但
貴校若能本諸敦親睦鄰之善意,事先溝通協調,當可避免不必要之誤會與恐慌。
三、
貴校大興土木,本大樓樂觀其成。惟施工期間必然對本大樓住戶及附近社區之居住安全、安寧、環境衛生及公共空間,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大樓希
貴校派員說明工程梗概,但迄未獲回應,至今只有從工程設計單位之建築師事務所獲得私下、片斷、未經證實之訊息,無法消除住戶之疑慮,且該項非正式之說明恐難代表
貴校意見,更不足以確保本大樓住戶權益。依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95年9月1日北市教中字第0953662722號函回覆有關
貴校新建工程問題,已明確表示
貴校應儘速妥善處理,以利社區居民瞭解工程興建狀況。因此, 貴校確有公開向社區居民說明工程狀況之必要。
四、依據本大樓全體住戶達成之共識,請
貴校就下列之事項說明,以利工程順利進行:
(一)
請明確告知95年建字第0376號工程之建築位置、施工方式以及施工日期,並以套圖附帶文字方式說明該項工程與本大樓之關係位置及距離。施工方式包括地下室層數、是否以連續壁施作、以開挖或逆打方式施工、是否鋼構、營造廠商、工地主任、施工日期、包括放樣、開工、施工進度、完工時日。
(二)
請確保施工不會影響住戶居住、進出之安全與安寧,維持道路之通暢。每日施工時間於早上八時至下午五時(或依一般工地工作時間),假日不得施工。如有不得已之情事,應事先通知本大樓,並應負擔罰款。
(三) 請確保該項工程不會導致本大樓任何結構性以及外觀上之毀損。
貴校可提撥一筆保證金,完工時如對本大樓無造成損害,本大樓如數返還。
(四)
關於該項工程可能對本大樓住戶造成之精神損失(如噪音擾人、施工期間的環境髒亂、公共空間的壓縮等等),及財產損失(如設施毀損、景觀遮蔽致房價下跌等),亦請
貴校指派專人善意溝通,給予有效補償。
(五) 若
貴校仍不理會本大樓住戶之請求,漠視鄰舍感受,本大樓將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如因本大樓住戶為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採取行動而致貴校無法如期完成工程興建,
貴校應自行負擔可能之損失。
五、為此,特通知 貴校於函到十日內就 貴校95年建字第0376 號
工程案,誠意與本大樓管理委員會及住戶溝通,召開公開說明協調會,向本大樓全體住戶說明該項工程相關興建事宜,並指定得到充分授權之聯繫人進行溝通,以釋群疑,並維睦誼。

經綸法律事務所

徐玉蘭律師

taipei city hall's answer


taipei city hall
Originally uploaded by dayei472.
這是台北市政府建管處針對本管委會前次提問的正式回函!!

Monday, December 25, 2006

有關勘驗日期的錯亂

0933062662 - 鄭先生/北投大業路4... 2006/12/16 09:40:23

鄭先生/北投大業路472巷情有獨鍾大樓未能完成勘驗的住戶大部分的住戶已完成勘驗的日期共識,日期為:2007,一月六日週六,麻煩您屆時來進行堪驗謝謝!!情有獨鍾管委會


諸位芳鄰:

本管委會已於12月16日已由簡訊與傳真方式告知鄭先生大家決議的時間,上述資料可證,

無奈鄭先生先是以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為由,後又通各其他住戶12月23日勘驗的時間,以致可能造成大家的困擾與誤解,而管委會對此事完全不知情.今日聽管理員陳述才知此事.特此公告以清事實.

另方面律師的存證信函將於近日內完成,將會盡快公告給大家修正或加入意見.




管委會 敬啟 12/25/06

Saturday, December 23, 2006

十信草圖


十信草圖
Originally uploaded by dayei472.
施正之建築師提供參考之
十信高中新建工程示意草圖

Wednesday, December 06, 2006

to: 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敬啟者 (副本:建築師公會,十信高中董事會,奧林匹克管委會)

針對十信高中95建字第0376號新建工程一案
因基地方位鄰近本社區,本社區在接獲勘驗通知時才得知這項新建工程,一方面覺得不被尊重,二方面也請校方應在建築師公會勘驗程序前提出位置與工程說明或召開說明會,但都未獲校方董事會正式且善意的回應,甚至連正確位置都不透露,只強調一切合法,相關往返原由與資料請參考網站"大業部落格"
http://dayei472.blogspot.com/

迫於無奈,本管委會經由住戶同意,只得向市政府陳情
住戶對於高中可以蓋地上十五層,地下三層如此龐大的建案而且如此鄰近左鄰右舍,之前完全沒有顧及鄰近社區身家安危的做法與程序感到困惑,(後又了解該校與其他鄰近社區曾有過訴訟爭議,有案可查)所以特別函請市政府懇請說明:

該建案是否已核發建照,而所依據的相關法令為何?

本社區為一地上八層地下二層的小型建築,與該校僅一牆之隔,依照我們自行蒐集的資料顯示,該校顯然不在乎鄰近社區的權益,而該建案地處對本社區最不利的位置,
即使台灣目前相關的法律還不周延,但社區家中老小都感到不安,這些"不安"包括:
1/生命安危的認定並非事前有勘驗的動作即可有所保證或保障
2/空間權力完全被剝奪,本大樓將有一面完全被遮蔽.
3/勢必造成房價下跌
這些事物若無法在事前有一良善的溝通,事後的抗爭與法律過程會非常令人痛苦,也會耗費不必要的社會成本,我們極希望市政府正視小市民的基本人權,伸出援手.

希望市政府能查明本案,回應並給予我們幫助,或派員居中協調,非常謝謝!!

http://dayei472.blogspot.com/
北投區大業路472巷"情有獨鍾"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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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December 05, 2006

住戶大會記錄與決議

住戶大會記錄
時間:12/04/2006/7:30pm
主旨議題:針對十信高中新建工程,施建築師提出非正式說明後的意見整合

1/住戶對於一般高中可以蓋地上十五樓地下三樓如此龐大的建築覺得不解,
由於住戶中有很多資深並在教育界服務,建議向台北市政府行文請求說明該新建工程是依據那些法律得以通過建照的申請.

2/也有住戶反應,如果該工程涵蓋宿舍等設施,或許是該校將變更為技術學校,但至少目前為止,應該尚未得知十信已申請變更.(或剛好相反,是因此而才變更為現在的普通高中?)

3/本社區將去函通知奧林匹克大樓管委會此ㄧ新建案,尋求整體社區共識

4/本管委會將正式行文給十信高中董事長,請求給予正式書面的回應

5/由於該新建工程距離本棟大樓可能非常接近,我們應盡量尋求法律及各種身家的安全保障與多方協助,該大樓或許不僅會完全擋住ㄧ面的空間,更或許會造成本棟大樓的地基毀損,正因如此十信高中董事會應明確的給予住戶安心的善意回應.而不是讓住戶自己去爭取私下的,非正式的了解.

6/管委會經過實地的探訪,初步了解十信高中與鄰近住戶曾有過的衝突與法律訴訟,會將他人的經驗變成我們的智慧,這是一個開放進步的社會,可尋求發聲的管道很多,也有很多合法的事物最後不一定會成立.或至少在成立前應先懂得尊重他人的權益.

7/管委會再次強調,本案的發展並非本社區拒絕工程前的勘驗動作,相反的我們正是因為要了解工程於勘驗前,所以才提出說明要求,事實上也不會有住戶因為工程前有過勘驗,而於工程後發生衝突或本社區建物毀損時而高興或欣慰.大家的身家安全是最基本的人權,不容侵犯.十信高中董事會截至目前為止還是沒有善意主動的說明,卻要別人無奈的接受與配合,令人十分遺憾.(工程前舉辦正式公開的說明會也是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回應的法律程序)

8/以上幾點管委會將開始實施,請住戶務必持續團結,凝聚共識.保持高度關心與留意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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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是蓋在這!!??


據說是蓋在這!!??
Originally uploaded by dayei472.

昨日晚間6:30施正之建築師依約前來本社區
應主委之邀進行私下的非正式說明
住戶出席踴躍
也非常感謝施建築師的誠意
對於十信高中新建工程的預定地
也有初步的,非正式的認知
應該就是蓋在上圖所示的位置
只是因為沒有正確的位置套圖
所以無法確認該位置與本棟大樓的距離及相關位置
施建築師承諾會寄套好圖的圖檔到本管委會
據施建築師描述
該棟新建工程為一樓高十五層
地下三層的建築
包括宿舍,校舍,等
目前還無法確認正確開工日期
因為尚在與董事長做後續的修圖協商
本管委會感謝施建築師的說明
也希望施建築師盡快傳圖檔給我們

Friday, December 01, 2006

後續2...

諸位芳鄰

今日下午主委再次主動打電話去十信高中
詢問相關新建工程事宜
經主委再次努力
進而連絡了台中的施正之建築師事務所
主委連絡施先生後
經耐心解釋,施先生終於答應於
週一晚上6:30來本社區說明
請大家盡量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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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November 28, 2006

from Google search

以下為從網路 Google search download 的公開資料,供大家參考指正

焦威聯
十信高級中學董事長/
幼華關係企業董事長/
1969畢/灌溉系/淡江/
淡江大學校友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十信工商董事長、幼華關係企業董事長/
大连安和大厦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1988/31屆童軍世界會議觀察員/1994市議員參選/1999阿里山越野賽車/
2003中華奧會顧問/
大禹基金會/焦成聯/焦威聯/(02)25168166/台北市朱崙街15號/
淡江大學校友文化基金會/台北市朱崙街15號/(02)2507-5867/

十信校長/盧瑞財
十信連絡/(02)28930166(專線)
(02)28921166 分機206
傳真1:(02)28961477 (校長)
傳真2:(02)28930165
http://www.shvs.tp.edu.tw/
luson@shvs.tp.edu.tw (似乎不存在)
秘書室 2553-9058 (待查)         
行政辦公室 2595-4005 (待查)
總務主任/黃麗雪/分機251
總務助理/廖姿婷/分機251
連絡人/陳素敏 董事 /2509-1668/ 丁佩雯 e-mail: a1030166@ms62.hinet.net

Monday, November 27, 2006

里長辦公室來電表達關心

里長辦公室來電表達關心
希望大家開會時同時知會里長辦公室

後續1...

今日(2006/11/27)早上,本"情有獨鍾"大樓主委親自主動打電話給十信董事陳小姐,
試圖了解十信目前對於新建大樓案的回應態度
經溝通後,陳小姐承諾會上報董事會,派員帶工程草圖來本大樓說明
屆時,會由主委與大家協調適當的時間,請盡量參與
對於若有相關其他的問題,也請提前備妥,可以當場提出詢問

因為有些住戶沒有上網的習慣或家中沒有電腦
請盡量參考公佈欄的訊息
或隨時與其他住戶保持互動與關心
這是大家的生命財產,若大家常保團結,
這棟北投少有的小型住宅才不會日漸蕭條,無人聞問
有網路或e-mail的住戶也可以直接在部落格的comment裡留下意見
為避免不必要的口說無憑,基本上所有的溝通都會留下記錄,以便日後會有所用(包括與十信的溝通內容)
(部落格就是所有的往來文字資料庫),
將來的管委會也可透過這個部落格進行所有的議題討論
一方面可以節省時間,二方面表決也可迅速進行
如果大家願意可以先將有E-mail帳號的資料傳到
dayei472@yahoo.com由管委會統計處理之
後續的管委會也可更換密碼繼續使用這個系統
http://dayei472.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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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November 23, 2006

持續追蹤!!

本"情有獨鍾"社區即將開始集結大家的意見
針對勘驗時間提供選擇
1/星期三白天
2/星期六白天
3/星期日白天
僅唯初步意願集結
詳細日期再另議定
謝謝!!

PS.另外針對十信回應一事
十信至今尚未針對大家的疑問做友善的處理或回應
會再持續追蹤

Wednesday, November 15, 2006

版本更新!!

因為之前的部落格 版本有PC不能閱讀的狀況
經芳鄰提醒與反應
現已完成更新版本
請大家隨時上網參與討論
現在也正要開始進行勘驗時間的整合表決
請大家盡快議決
謝謝!!

Friday, November 10, 2006

to十信信件 4

Date: Fri, 10 Nov 2006 03:32:42 -0800 (PST)
From: "hsiachin lu" Add to Address Book Add Mobile Alert
Subject: Re: 住戶來電
To: "sandy 丁佩雯"
從在地較久的附近其他鄰居得知
與貴校長期協調新建校舍工程已不是一年兩年的事了
從今日住戶的反應可見
我們管委會要內部協調整合大家的意見已是非常多困難
所以才會希望凡事都能以書面解釋
口頭說明很難具體了解
住戶或有較為激動之處
主要是因為"不知道"要發生什麼事,何時會發生?要忍耐多久?
這或許是出於莫名的害怕
而貴校對於新建工程非常不透明也不開誠布公
過去也有開挖土後又填平等令人不解的動作
所以年資較久的住戶會充滿懷疑
我們有去台北市建管處了解
也依照建管處承辦人建議通報里長備案
所以知道貴校並不是還沒有出圖
按照規定,應該要有施工前的說明會,也要有工程告示排
也許還沒有要進行到那一步
但貴校回復是明年二月動工
所以時間也是很緊迫
住戶當然會關心及擔心
1/基地會被危害嗎,危害後該如何處理求償呢
2/房價會因此下跌嗎?該如何保障自家的財產價值呢?
3/即使事前勘驗也無法完全解決這些疑慮
家中有老人及剛出生嬰兒的家庭更是惶恐
這些問題我們不會坐視到建物完成後才恍然大悟的知道答案
我們當然希望貴校願意給我們足夠的關心與答案
我們也會設法透過網路連結所有收到公文的住家
交換過去大家與貴校溝通的經驗
之所以會提到律師
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我們要找尋合法合理的途徑保障我們自身的權益
然而很遺憾
如果不是我們主動反應
貴校似乎都不會有任何動作
譬如日昨信中提及
..........既然該工程主體將於96年2月開始施作,我們相信建築物的位置應已確定,我們不需要知道建築物內的變更設計部份,但希望能知道該主體的座落方位與本社區大樓的相關位置草圖,希望有關這項訊息能公開透明,事關本社區大樓的空間遮蔽,我們有權進行了解懇請提供........
然你們的回應就是沈默不多做解釋
這樣的反應很奇怪
也很難不讓住戶們跳腳
每個人的角度立場或許不同
但真的希望能以善意為先
我們都是普通的老百姓
照理我們更欠缺經驗
我們希望貴校能夠順利完成工程
更希望這項工程不會遮蔽我們的空間權
不會造成我們的房價下跌
不會危害我們的建物
這些要求或許與勘驗動作程序無關
但是我們有表達的權力
凡事於事後修補的動作通常都是為時已晚
這是我們在台灣成長的經驗
歡迎貴校參閱我們為這次事件成立的部落格
參與討論或說明都有助益解開大家的疑慮
http://dayei472.blogspot.com/

十信回函 2

From: "sandy 丁佩雯" Add to Address Book Add Mobile Alert
To: "hsiachin lu"
Subject: Re: 住戶來電
Date: Fri, 10 Nov 2006 18:33:23 +0800
1.11/10(五)PM3.35---3F楊小姐來電2次---已和她說明
2.11/10(五)PM6:00---8F陳先生來電

他可能比較激動些,談到法院訴求ㄧ事,其實真應平心靜氣坐下談談,擴建校舍是ㄧ件如非必要不做之事,

未事先周知各住戶,也是以前沒經驗,所以未能先知會,已向貴委員會致歉,
劉先生:若可以的話,理性勸勸他,

蓋在這兒嗎 1?


蓋在這兒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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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在這兒嗎 2?


蓋在這兒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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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里長大人

里長先生,您好

我們是十信高中鄰近的住戶,
於本月六日接獲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公文,告知須配合十信高中95建字第0376號新建工程一案之勘驗基地臨房現況,
並本訂於八日隨即進行勘驗與拍照.

1/由於事出突然,倉促的同時,大家完全沒先被告知有這項新建工程,頗有不被尊重的感受.(因為事關大家的住宅權益)

2/即使"勘驗鄰房"是政府為了保障鄰近住戶權益所規定的措施,我們仍希望十信對於新建工程應該先做一次正式的通告或說明,然後才進入勘驗鄰房程序,這樣大家不至於什麼都不知道,只是盲目無奈的配合勘驗,這種的狀況很不合理.

3/我們已跟建築師公會,勘驗單位及十信高中反應過了,我們也會配合勘驗動作,只是十信既早已定出開工的日期(明年二月),但遲遲不跟附近的鄰居主動說明(鄰近住戶是被通知要入門勘驗才得知新建工程),即使可能引起反彈,但只要合法合情合理,我們相信善意的溝通並盡量透明化應該是必要的.至此我們真的都還不知道新建工程方位及大約位置,校方至今沒有明確說法.

4/經北市建管處承辦人建議,為了防範未來十信工程進行時的溝通管道暢通,先跟您報備此事,也許會需要您多費心!!

5/相關討論事項及文件請參閱"大業部落格"

http://dayei472.blogspot.com/

謝謝!!

大業路472巷1,1-1,3,3-1號 "情有獨鍾"管委會 敬上
2897-6654/ e-mail: dayei472@yahoo.com

Thursday, November 09, 2006

與建管處承辦人員汪先生通電話後

諸位芳鄰

經過與台北市建管處承辦人員汪先生通電話後了解相關事項如下:

一般而言,這樣的工程應該會有

1/工程告示排
2/施工說明會

據汪先生口頭轉述基地圖狀況,大約得知

1/472巷巷底會打通
2/目前與校區圍籬處會退出3米6的人行道
3/人行道再退後才是建物
4/建物的大約位置應該就是靠西南角處

除非日後發生本棟建築毀損的狀況,否則我們無法去建管處調閱資料圖.
汪先生建議,除了勘驗的程序外,最好同步告知鄰里長,以備後續之需.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

200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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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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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建工程旁鄰房現況鑑定--建管法律規定 [ 檢舉 ]

發 問 者: Jerry ( 初學者 5 級 )
發問時間: 2006-11-07 12:25:16 ( 還有 2 天發問到期 )
解答贈點:5 / 閱覽:9 / 回答:1 / 意見:0
我們社區大樓與北投十信高中僅一牆之隔,在未被校方告之任何新建計畫前,昨日突然收到建築公會的文件,告知某建築師事務所受十信委託做"有關新建工程旁鄰房現況鑑定",並定明日就要來社區每戶人家中進行勘驗拍照以免日後為維護權益,保全證據,減少糾紛,由於事出突然,大家傻眼,措手不及更不知從何談起,十信的不友善似乎也令人無奈....
我想問的事:
1/這個勘驗的動作真的只是為了保護我們鄰近新建工程的鄰居嗎?有其他隱藏的動機或目的嗎?
2/在台灣,這樣的緊臨的新建工程(可能會完全遮蔽本社區大樓的向陽面),可以不先取得鄰近居民的意見或同意甚至被告知嗎?
3/我們若不同意勘驗會有什麼後果嗎?
4/我有上建管處的網站查詢十信文件中的建照字號(95建字第0376號),但僅出現字號,而起造人及其他任何資訊都是一片空白,這樣是代表建照已經核准?還是要等這些勘驗報告過關後才會核准建照呢?
總之,大家都覺得很不被尊重,好像我們只需配合勘驗而無權了解有關新建工程的任何內容,這真是太奇怪了!
希望大家幫幫忙,給我們一些意見或資訊,謝謝!!感恩感恩!!!!

回 答


回 答 者: jen ( 專家 2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6-11-07 13:11:51
1、這樣的勘驗動作是有其必要,對校方與你們社區住戶都有好處,日後學校新建工程動工之後,萬一損及鄰屋比較有證據可查對,以減少糾紛及舉證上之困難。勘驗是照建管單位之規定,問題是施工單位沒有預先通知,對鄰居實在太不尊重。

2、興建建物只要依照建管機關、法令之規定即可,原則上無須經由他人同意。不過如果大樓嚴重影響貴社區採光,你們是可以主張「採光權」,不過這只是學者看法,法律沒有明文。

3、若不同意勘驗,對你們沒好處,對施工單位也沒壞處。

4、當然這時已經取得建照,勘驗是報開工要用的。

to十信信件 3

陳小姐,您好

來函收到,謝謝你的回應!但來函內容與昨日通話內容或有遺漏之處,希望能提供更進一步的訊息.

1/我們管委會會儘速整合所有住戶可供勘驗的時間以配合勘驗單位執行該項工作.

2/唯我們再一次強調,身為教育機構,應善盡善意與主動的溝通,而既然該工程主體將於96年2月開始施作,我們相信建築物的位置應已確定,我們不需要知道建築物內的變更設計部份,但希望能知道該主體的座落方位與本社區大樓的相關位置草圖,希望有關這項訊息能公開透明,事關本社區大樓的空間遮蔽,我們有權進行了解.
懇請提供.

3/由於時間非常緊迫,(因為我們十一月六日被告知,十一月八日就要來勘驗)我們的確需要時間來整合大家的時間與補充意見,貴校在既定的工程時間表前未能周延考慮到更提早通知與溝通,造成大家的倉促整合的確很遺憾,不過我們不會放棄這項權益,會盡快處理.



情有獨鍾大樓管委會
北投大業路472巷1,1-1,3,3-1號

十信回函 1

敬覆 北投情有獨鍾管委會 (北投大業路472巷)

在此先致上深深的歉意,因申請鄰房現況勘驗,未能簡單正式的告知,造成貴社區住戶之不便,敬請 貴管委會海涵。

  本校因校舍老舊不敷使用,故申請了95建字第0376號之執照,將校園擴充整建,使學子們在求學階段能有更多元化的學習空間。

預定施工時間表:
1.12月將會施做鄰房保護措施及地質改良工程。
2.主體工程開挖將於96年2月開始施作。

十信高中竭誠的希望貴社區能夠給予支持及配合,施工前後所造成之不便,敬請原諒。


十信高中董事會
聯絡人:陳素敏小姐
TEL:2509-1668

市府建管處說明

From: "臺北市建管處處長信箱" Add to Address Book Add Mobile Alert
To: "jerrylutaiwan"
Date: Thu, 09 Nov 2006 17:13:53 +0800
Subject: 臺北市建管處處長信箱案件回復,案件編號:CH20061107 0003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詢問十信高中95建字第0376號新建工程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因為住家與十信高中僅一牆之隔,今日(11/06)接獲建築公會緊急來函告知受託於十信,將在(11/08)來處理如題之新建工程旁鄰房現況鑑定,因十信事前並未有任何告知或協調,被通知的住戶很多,但都不知這項配合為何,有點措手不及,也不知十信的新建工程範圍圖像或任何資訊,因此填寫此信,希望了解這個建案是否已經獲得通過,而我們鄰近的住戶又該如何進一步了解這個建案的進度呢?這些資訊是否透明呢?謝謝!!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
回復機關:
(Response from)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
回復日期:
(Response Date) 2006/11/9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5.11.09北市都建字第09572061500號函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市民你好:
有關反映十信高中起造93建字第376建照工程鄰房現況鑑定疑義乙案,依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第3條規定:「領有建築執照之工程,其起造人或承造人應於申報放樣勘驗前,會同監造人勘查基地鄰房現況後,向符合第十二條規定之鑑定機構申請鄰房現況鑑定,並取得現況鑑定報告。、、、前項鄰房現況鑑定經鑑定機構三次通知無法送達或配合鑑定時,得由鑑定機構函請主管機關代為通知一次,如仍無法送達或配合者,除有特殊原因者外,事後發生與其有關之損害鄰房建築爭議事件,不適用本規則之處理程序。」本案業已領有本局93建字第376號建造執照,惠請先生配合前開規定辦理。
感謝台端關心市政,至感敬佩,特致謝忱。對本案有任何疑議請洽承辦人汪海淙先生,電話:27258375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 處長何幼榕

to十信信件 2

諸位芳鄰 (附件to:十信高中,平昇建築師事務所,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1/昨日中午負責十信95建字第0376號新建工程旁鄰屋現況鑑定一案的平昇建築師事務所派員鄭先生來本大樓溝通協調,經溝通後,我們(管委會)告知鄭先生目前的決議是"不拒絕勘驗"但希望被十信尊重並告知其新建工程概況內容後再協調大家集體可勘驗的時間(以兩個工作天為原則).

2/昨日下午十信高中董事陳小姐來電,先行抱歉,並初步解釋我們所需要知道的概況,並因下個月開工在即,希望我們盡快勘驗,然由於口頭說明無據,已麻煩陳小姐(陳小姐也同意)將昨日口頭說明內容以書面傳給管委會,讓大家了解再儘速配合勘驗時間.在沒有任何書面說明前,我們無法承諾或召開協調勘驗的時間,據鄭先生告知這份勘驗報告未完成前,他們無法開工,但即使我們不理會或不配合他們的堪驗,一定的期限後,勘驗的報告仍然會出爐,十信仍然可以動工不受影響,只是這樣的保障顯然不會完整.

3/為求謹慎與效率,希望大家若有不同意見盡快反應,據相關法令,這項勘驗是為保障雙方日後可能的糾紛,事前先拍照存證,一但日後有因工程損及屋況或結構,可憑此依據求償,然法規之外仍有盲點與其他干擾因素之可能.再加上很多建築相關法規可能仍需要專家諮詢.若諸位芳鄰有更專業的了解管道也請儘速提供.

4/按照昨日與十信董事陳小姐通話的結論應是:
a.十信儘速提書面說明(包括大致方位與建物範圍與本大樓關係位置草圖&施工大致時間表....)
b.收到書面說明後召開全體住戶大會,協調勘驗時間,表達補充意見.
c.通知鄭先生正確的可勘驗時間
d.為求謹慎,所有的往來書面文字或可請律師公證(存證信函型式).唯這樣會有費用產生,需要大家表決.

若有後續消息,會持續跟大家報告,請密切注意本案的發展,謝謝!!

dayei472@yahoo.com /(情有獨鍾管委會)2006.11.09

to十信信件 1

To:台北市私立十信高中,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林平昇建築師事務所

敬啟者

本社區於昨日(十ㄧ月六日)收到台北市建築公會行文,有關十信高中95建字第0376號新建工程一案之勘驗基地臨房現況.(並被告之於明日十一月八日配合拍照存證).

除了時間非常倉促外,(以致於住戶無法聚集開會討論此案)
基於未能事先知道貴校該工程內容與範圍,也無從了解或表達對該工程之任何意見,在未獲更進一步善意溝通前,本住戶社區暫時保留配合貴單位之勘驗動作(即便我們了解這程序是保障鄰近住戶的權益),並希望先行了解並得到該工程施工範圍草圖與相關書面資料說明後,與本社區全體住戶達成共識與協議後再進行協商或勘驗,若貴校不理會並單方面執意進行工程,全體住戶也會顧及自身權益向社會及市政府建管處依法陳情.

貴校未能先與周邊住戶完成協商溝通或簡單正式的告知已經是被視為極不友善的動作,(在已進行過先前的擅自進入本社區前庭院勘驗地型時亦無告知或經過本社區同意,來者亦無出示單位識別證或表明身分),在我們完全不了解貴校有任何新建工程前,亦不知該如何配合或為何要配合貴校的勘驗程序,希望能顧及大家的居住環境,在有任何行動前,請先行與本社區溝通以示相互尊重.謝謝!!

北投大業路472巷
情有獨鍾管委會
2006.11.07

document 1--起因


document 1
Originally uploaded by dayei472.
這是2006.11.06收到的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寄來的公文,關於十信高中95建字第0376號新建工程旁鄰屋現況鑑定一案,在此之前,我們完全不知道我們的鄰居十信高中有這個新建工程計畫,而十一月六日通知,八日就要進行勘驗,用這樣的公文代替事前的告知實在很荒謬.